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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字仲琅,余干县城北街人,1911年出生于商人家庭。父亲李纪芳,是本县早期的共产党员。李佩受家庭影响,从小就萌发了革命思想。1926年入本县玉亭中学读书。时值大革命,他在中共余干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学生运动、组织青年工友团。1927年2月,参与组建余干青年学会,任组织、宣传干事,并任儿童救世军团长。
1928年李佩赴鄱阳芝阳师范读书,因学校当局迫害进步学生,于是弃学从戎,赴徐州报考军士教导团。为了改善学员的待遇,李佩常组织进步学生与学校当局斗争。曾代表该校师生赴南京军政部请愿。因而为校当局所忌,以密谋策反罪名被遣送返乡。回余干后李佩投身革命,来往于县城、塘石,从事革命宣传工作。1928年10月,经胡仁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赴赣东北命根据地参加红军。在赣东北苏区,开始李佩被安排做团的工作。由于他工作积极,成绩突出,受到赣东北党政军领导人的赞扬,很快就提升为红十军先遣团政治部主任、参谋长、团长等职。
1930年8月红军攻克波阳县城。李佩接受方志敏的指派,利用和潘骥的同乡关系,策动潘骥率警察连起义参加红军(见《留日志士潘震甲》一文)。9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第四旅先遣团团长。1932年春,他又根据赣东北省委的指示,回乡策动罗英率警察大队起义(见《隆冬过后精气存——近代革命家罗英》一文),对扩大红军、巩固革命根据地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33年8月,李佩调红十军,任作战教育科科长。他英勇善战,曾参加攻克彭泽、景德镇等重大战斗,是方志敏、邵式平的得力助手,红十军的优秀指挥员。
1930年上半年,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在肃反工作中首先开展了所谓肃清AB团的斗争。1931年后,这一斗争扩展到鄂豫皖、湘鄂西等革命根据地。反AB团的斗争混淆了敌我矛盾,使肃反扩大化,造成了严重后果,大批红军优秀指战员被蒙冤逮捕杀害。1934年3月,李佩在率部攻打婺源时,突然接到调他速回葛源的通知。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原来这是“左”倾路线执行者设下的圈套。他回到葛源就立即就关进裁判部。4月,我党优秀的同志、红十军的优秀指挥员李佩和妻子曹林花一起遭错误杀害,时年24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佩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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