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镇干部分四个组进行轮流值班,第一组周一至周二(上班2天住宿2晚);第二组周三至周四(上班2天住宿2晚);第三组周五值班,第四组周六至周日值班。
2、每天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本班的考勤工作,对隐瞒或放任值班人员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的,每例扣除带班领导100元。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搞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坚持岗位责任制:各驻点领导,下村工作原则上每月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必须严格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任务。各窗口工作人员,要不下乡情况下,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5、对擅自不上班者,每个白天罚款50元,每个晚上罚款50元(因公请假除外)。因私事请假同样罚款(家庭重大变故请假除外)。
6、全体镇干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随叫随到,不得延误工作,否则按旷工论处。
7、以上制度同样适用于开会、学习、集体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