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周昀报道:8月9日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胡伟主持召开县委第121次常委(扩大)会。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忠汉,县委常委程钧、刘平、占建芳、陈锋、朱小勇、段相如、陈晶、艾晖、王勋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学显,县政协主席王晓燕,县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县政府各副县长、县政协各副主席,法检“两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传达省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并审议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议程和报告;传达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关于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传达全省公务员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并审议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集体经济薄弱村安排表。

会议传达了上饶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传达上饶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和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审议《中共余干县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余干县委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余干县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2020年县党政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目录》; 研究关于成立余干县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领导小组和关于调整部分政协工作联络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传达全市强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分工方案; 传达全市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推进会暨“党建+幸福小区”工作部署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关于开展全市党员干部金融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传达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县(市、区)督办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关于开展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整治绩效评审的实施办法(试行)》; 传达全市党管武装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传达2020年市级总河湖长和总林长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审议表扬2020年全县抗洪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县乡两级干部抗洪抢险补贴费发放标准的通知》; 审议《余干县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余干县鄱阳湖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余干县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审议《中共余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审议《余干县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研究设立中共余干县红十字会党组和应急管理局党组调整为党组性质党委有关事宜;审议《关于上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人员接收的报告》; 审议《关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第二批盐政执法人员安置的报告》; 审议余干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审议余干县“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余干县建筑用砂石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余干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审议余干县全面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关于调整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成立余干县规范房地产市场暨问题突出楼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审议余干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研究关于统筹安排好县级领导干部年休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