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于2016年7月8日已经开始施行,为此杨埠镇召开了一次专题班子会,在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主要从问责的原则、问责的权限、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及其领导成员要做到有权必责、有责要但当、失责必追究。杨埠镇党委、镇政府把学习《中国共产问责条例》作为践行“两学一做”、“我知群众心,群众知我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开展“运用五线谱、奏出清风乐”集中整治不正之风和微腐败行动的利剑,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争做党员干部先锋、严于律己、奉公守法的良好氛围,督促镇党员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